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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创性 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只有原创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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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创性 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只有原创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可复制性 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3)合法性 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申请人的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申请人的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相声、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可以申请版权。 申请人的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申请人的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申请人的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申请人的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申请人的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申请人的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申请人的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特殊作品等等。 申请人的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申请人的电影作品: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剧作品、网剧、特色短片、录像作品等等。 申请人的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申请人的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申请人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申请人的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根据《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第5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三、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四、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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