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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失票人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挂失止付通知书应记载以下事项:票据丧失的时...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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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一:去银行挂失 票据丢了首先是要去该票据的付款行申请挂失止付,付款行会核实情况后出具一份未兑付证明。请注意:银行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有12天,一定要在申请挂失后12天内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否则挂失无效) 程序二:开证明 如果公司财务操作规范,票据都有复印件留存,并且能体现这张票据流转时有连续的背书,从复印件上就能看出公司就是票据合法的最后持有人,准备好这些复印件。但是,如果恰好碰到没有连续背书的复印件,那么只能找前手一手一手去打证明,来证明是该票据合法的最后持有人。 程序三:写公示催告申请书 程序四:准备身份材料 如果你是公民,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你是公司,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
支票的挂失止付是指在票据丧失时,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请求付款人停止付款,接受挂失止付的在票据项未被他人取得的情况下,决定暂停支付的一种失票补救措施。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5条第3款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失票人应在进行挂失止付通知后的次日起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并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已经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否则,3日期满后,挂失止付通知失其效力。此时,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若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负责任。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失票人进行挂失止付通知后3日内收到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在3日期满的次日起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时,按照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办理止付;未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的在12日期满后,挂失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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