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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六种,分别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这些人都适用回避制度,只要是这些人里面与本案相关的,...
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凡在一个审判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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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回避人员有以下三类: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规定利用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权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注意:申请回避权只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擅自扩大到其他亲属。(《刑事诉讼法》第28条)
鉴定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刑诉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辩护人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像你们这种有亲属的关系是要回避的。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如果与法官和陪审员或者书记员、执行员等。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都是要按照规定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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