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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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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受诉地法院的选择、被抚养人的人数及年龄,而这些项目中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X 20年,75周岁的以5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随年龄增长,递减赔偿年限)。 交通肇事罪刑期的多少是与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公共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肇事方的态度表现等息息相关,不同的事故后果与不同的事故责任相结合,法定的刑期也会有所不同。当然伤亡越大、责任越大、认罪态度越差刑期就越长、处罚越重,总之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事实综合分析。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自首是一种量刑情节,是一种认罪态度的体现,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情节,没有逃逸行为的有可能会征得对方的谅解,减轻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刑事中也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参考,从而增加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减轻责任,还是需要结合事故的综合情况而定。
1、交通事故中人当场死亡的,应赔偿死者近亲的葬礼费用。死亡赔偿金和葬礼处理的错误费用。交通费。死者近亲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害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说明》确定,死者先受伤,治疗无效死亡的,应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住院期间的看护费。2、汽车和行人或非汽车(搭载死者)之间的交通事故,首先必须在交通保险范围内赔偿。如果当场死亡,只要在交通保险内承担11万元的赔偿金额,部分在商业三方保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偿。受伤治疗无效死亡的,应首先在交通保险医疗项目的1万元限额内。死亡障碍项目的11万元限额内赔偿,部分在商业三方保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偿。另外,汽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分别为80%.60%.40%。3、非汽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非汽车驾驶员应按责任比例承担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总额。
1、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被抚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和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受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金额根据死者户口(注意死者虽然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被抚养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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