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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目前,已有13个省、自治区...
虽然取消在户口本上标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标注成“居民户口”,但户口本上的人员原来的待遇、福利、身份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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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1]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著名学者党国英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口限制的取消并不难,但是,我国城市户口都附带着福利,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社会保障。在能够落户城镇的居民就能够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以及可以享有租住廉价房屋的权利,因此,在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后,在这些社会保障方面都能够同等对待以前的农业户口者,那将意义非常重大。 他表示,不能因为有了这样的户籍制度改革,而将城乡二元体制之间的差别变为城市的一种内部区别。“对于户口限制的放宽,应该尽量简化手续。” 目前,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这些省市区分别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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