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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上海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材料: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
一、在上海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材料: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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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上海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材料: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二、外资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你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异地经营(办公),本身就是不合工商管理法的。但是工商部门允许有一定的期限允许招募人员进行上海公司或办事处的筹建工作。从合法的角度做的话,应当是广州公司与你们签订劳动合约,等上海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再重新签约。你现在的情况也可以主张你的权益,但是代价太高,因为上海没有法律主体,你只能去广州申请劳动仲裁。上海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无能为力的,除非该单位还在上海“经营”,那么你可以实名投诉协助解决。
在外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可以办理在其他区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准备设立分支机构的所在地工商局申请,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名称手续;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联系人登记表; 5、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的分支机构需提交分支机构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即可). 6、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补充: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需要刻制公章,这个公章里面是总公司名加XX分公司,否则对外无法办事,包括分支机构的年检都需要使用这个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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