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一)未依照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明或者有效证件以及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押行为无效。
票据当事人因对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有关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因票据质权人以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30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5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