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怎样办理国有独资企业三会?

2021-10-27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定金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国务院规定确定。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应有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但董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监管机构从董事会成员指定。第70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员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监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七十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