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1,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
符合条件就可以。 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并且父母在当地有固定住所的,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不过你的问题可能比较麻烦,1分户可能需要房子才可以分户,不然应该不会给分户,2如果你可以迁回娘家,你的孩子是可以和你一起迁回去的,但能否迁回去,需要提前确认好再办理,3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建议仔细查清楚了再做决定,北京市户口目前还是稀缺资源,有办法的话尽量想着留在北京。
符合条件的前提,可以: 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原籍)的准入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需要在当地有住房或者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在当地居住); 2、如果当事人目前属于“非农业户口”或者“居民户口”的,只能在不改变户籍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并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可以办理该项: 1、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只能在不改变户籍性质的前提下,把户口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并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办理“非转农”; 3、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及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7人已浏览
1,281人已浏览
920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