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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退出公司的流程是: 1、公司的股东能够通过转让其持有的股权退出公司,转让股权可以向公司股东转让也可以向他人转让。 2、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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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方法:1、股份转让《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份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以外的人的转让。1、股东间转让所有权《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相互转让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2、非股东人转让所有权《公司法》第72条第2项规定,股东转让所有权给非股东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股份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所有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票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72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票转让有别的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况。《公司法》第75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所有权:有以下情况之一,向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所有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5年获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继续。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和公司无法达成股票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权,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况之一。上述三种情况都是公司生存期间难以出现的情况。除了上述三种法定退股情况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没有关系。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4、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5、由总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7、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 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 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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