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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重组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或者法院裁定,在不改变交易对手的情况下,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是拯救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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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资产价值重估工作,由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的《清产核资价值重估统一标准目录》进行。重估的方法:(一)对以国家实行指令性和指导性价格的通用标准产品,购建或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现行基本价格法”。根据1984年、1990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令性和指导性价格,确定资产的重估价格。(二)对实行价格多轨制和价格已经放开的产品,购建或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物价指数法”。即以各类产品(设备)1990年价格分别较不同年份(1984~1989)价格的上升指数为基础,并考虑技术状况等因素,确定各类资产重估价值的增长系数。1983年以前(含1983年)购建的资产,以原帐面价值乘1990年比1984年的价格指数。(三)对少量特殊的、价值量较大的非标准设备或企业自制无价的非标准设备和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后的设备,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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