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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之类的,按遗嘱或协议处理,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不是遗嘱或协议指定的人,就都与遗产没关系了。 如果没有遗...
1、外孙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拥有代替已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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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之类的,按遗嘱或协议处理,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不是遗嘱或协议指定的人,就都与遗产没关系了。 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儿子和女儿、母亲、爷爷奶奶是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 孙子和孙女没有对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除非孙子或孙女的父亲死亡时,孙子和孙女才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是代位继承或转继承,但孙女和孙子的继承权相同,共同继承其父亲应得的份额。
第一、孙子和外孙子女当然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爷爷的子女来共同继承。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财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第二、孙子和外孙子女只能代位继承其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前提是其父母已过世)。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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