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那就是婚前的财产是个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只能对婚后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和债权债务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对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这个规则确定了共债共签的规则。对于明显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只有一方向外界借钱,首先要看对方是否认可。如果不认可,需要债权人一方证明债务人夫妻共同受益,或者基于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能证明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对方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关于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