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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能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2022-08-29
《慈善法》并没有禁止非内地居民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居民、居民、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法律对非内地居民担任负责人有居留时间要求,实际上也是认可非内地居民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不过,并不是所有基金会都允许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法定。另外,根据《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规定,慈善组织如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不仅法定代表人必须由内地居民担任,而且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认为只有原始基金不是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才可能由非内地居民担任该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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