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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流程: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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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参加社保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需注意:即使劳动者同意不缴社保,哪怕签署了相应声明,用人单位给予其相应社保补贴一般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只要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责任。 工伤评残的流程如下: 【1】到社保局拿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填写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社保局开介绍信; 【3】带齐资料到指定医院评残; 【4】等社保局通知后再去拿结果。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将通知您确定残疾等级。 4、市级(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残疾等级。 5、残疾等级评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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