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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即考试作弊罪。 1、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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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 (一)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行为人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条件是: (一)犯罪主体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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