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刑事案件重审的条件为: 1、违反了公开审判、回避制度的规定; 2、对于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原审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刑事案件重审的条件为: 1、违反了公开审判、回避制度的规定; 2、对于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进行了剥夺或者限制,对公正审判可能造成影响; 3、审判组织的组成是不合法的; 4、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原判决以裁定的方式撤销,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刑事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 1、如果法院适用普通一审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依法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存在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等; 2、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重大案件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分子犯重大刑事案件,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属于重大案件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重大案件的量刑也分从重和从轻: 1.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都必须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而不能高于法定刑或者低于法定刑判处刑罚。 2.从重处罚不是指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从轻处罚也不是指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刑法并没有以法定刑的“中间线”为标准区分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犯重大案件,但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3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1,8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