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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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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您说下,由于您的问题确实比较复杂,建议您电话咨询为佳! 1.有可能被认定为借款证据,若是您当时认可了;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所以若是能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3。是共同债务的! 4.取款凭证不可以作为还款的证据。 5.分居是连续性的,所以您若是可以通过四邻证明其回来住过,就可以否定分居的! 一般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概率很大!
1、离婚后不是所有的债务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只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2、并且结婚之后的债务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乙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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