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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
公司是否可以从事对外担保行为,法律已明确不作禁止,公司对外担保尽管也属于经营项目,但却属于一种非常规性经营行为,对此法律规定该行为并不必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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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区别两种情况对待: 1、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策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不得超过该规定的数额;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策机构只能是股东会),而且被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该表决,其他股东有表决权的,应当过股权半数通过。即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对担保进行严格的规定,包括如何授权、议事规则等。
股东为法人的股东大会决议与股东为自然人或者两者的股东大会决议没有区别,但在股东签名处,自然人股东为签名(严格按照指模),法人股东为盖章(最好加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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