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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出现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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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 (3)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根据《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医患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法的顺序既不能逆转,也不能平行,但有顺序,即医患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人民法院再次受理。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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