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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办理费:首次办理不收费重新申请居住证按20元/证收取工本费流程:1。申报登记(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2)收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流动人口信息收集点申报。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二、申请居住证的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请表,申请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书》(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请表》;注意:也可以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请表》连同办理材料提交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审核;(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输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书,提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的,受理人应当当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三、领取居住证:当场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权复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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