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要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 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这么说,应首先由造成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如果直接责任人能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则学校就无须承担补充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能力只能承担部分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由学校来承担。当直接责任人完全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时就由学校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起诉那个五年级学生的监护人,同时列学校为第二被告,要求二被告赔偿。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小孩上学期间对小孩具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小孩在学校摔伤,是学校疏于管理造成的,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就医需要的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具体您可以在小孩病情稳定一点后,向司法鉴定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结论与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再处理。 至于小孩在学校购买保险的问题,可以在起诉时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提醒:请务必保留好有关证据,必要时请律师介入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068人已浏览
705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