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明确其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管理模式以及主要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流动...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有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分别计算未并表和并表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并表范围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计算并表流动性覆盖率时,若集团内部存在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相关附属机构满足自身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之外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不能计入集团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为: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本办法附件2相关条件的现金类资产,以及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本办法附件2相关压力情景下,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除本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最低监管标准。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其他有关职责。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56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63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