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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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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许多人认为,只要人被关押了,聘请律师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这是一个误区。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这一条规定的含义是: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这期间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不需要审判,就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 2.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 以下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才会被批准: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③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具体是指: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 二、不能办取保候审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①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后逃逸的; ③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④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⑤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 ①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须要具备比较严格的法律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在此提醒大家:取保候审对后续案件处理的结果有非常大的影响——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又无法补充侦查到有效证据,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使被继续追究,通过有效辩护,被判处缓刑的几率是非常高的,最终就达到虽然判刑但不用服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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