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
劳动合同终止可请求赔偿吗?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可以获得的补偿及赔偿有: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你四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底之间的11个月的一倍的平均工资。自2009年1月1日起,单位应该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未与你签订,你可以要求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的一倍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补办补缴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因以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您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