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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 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同居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当地考虑女方因举行婚宴所花的费用,80...
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婚约的财产,也就是叫彩礼。如果发生了婚约财产的纠纷,最高法院对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明确地说清楚婚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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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2、婚约的财产,也就是叫彩礼。如果发生了婚约财产的纠纷,最高法院对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明确地说清楚婚约解除以后,彩礼应该返还的具体比例和数额的。 3、所有在每一次案件的具体裁决的时候,结果是不一样的。
都不是,彩礼钱有明确的用途,即用于女方买嫁妆,实质是用于建立家庭,特殊情况是买嫁妆花不完,就等着用于家庭发展建设,属于专款专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这种状态。离婚的时候等于解散家庭了,女方失去了使用这个钱款的资格,应该退还,已经用于建立家庭的等于退还给男方了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标的物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它不仅包括婚约双方当事人在婚约期间或婚约之前互赠的财物,还应包括第三人(婚约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为之庆贺所赠与的财物。 在我国,第三人赠与财物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社会上所谓的“彩礼”、“聘礼”、“见面礼”等术语多属于第三人的赠与物。司法实践中,这部分财物往往被行使请求返还权的一方当事人计算在所返还的标的数额之内。 但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的范畴: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订婚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的定情物、信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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