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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一致合法的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
你代持的股份在法律意义上归你,这些股份登记在你的名下,由你去行使相应的股东权,你可以自由买卖这些股份。因为这些股份你与第三人发生纠纷,都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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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股权持有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实际投资者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谓的代持股东是显名股东(在工商备案)代替隐名股东.你们间的协议可约束立协议双方,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本应出资的股东(隐名)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你得承担出资义务,因你在工商备案上是真正股东,尽管有内部协议但不能对抗法定出资义务.将来若公司有债务纠纷,如隐名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你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因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公司行为涉嫌犯罪,你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股东"是有法律风险的.你必须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上签字,到不到场不改变股东本身性质.你手上必须得有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隐名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文书和内部协议书.请留电话,以备所需.
所谓住房持有,一般是指不符合购房政策或不愿意出面的购房者(实际投资者)以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名义产权人)的名义出资购房,并在房地产产权簿上登记名义产权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买房子的名字。目前,国法律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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