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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一,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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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了车险公司赔偿金额是多少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划分认定之后,由承担主要责任的人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小蓉借朋友小虎的车出去应酬,凌晨醉酒驾车,撞死一行人,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小蓉、小虎和保险公司同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三方均担责,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近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08年12月19日凌晨3点,小蓉离开饭局醉酒开车,行驶到大湾北路幸福花园小区路段不慎撞上中间护栏,由于车速快撞上正过马路的青青,青青在后期治疗中,抢救无效死亡,小蓉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据了解,小蓉开的车是借朋友小虎的,而这辆车又是他人托小虎照看,小虎私自借出的。法院一审认为,小蓉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小虎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肇事司机投保了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除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外,保险公司均应承担责任,故法院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其与肇事车辆车主签订保险合同,其中约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司只负责垫付抢救费用,一审法院判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根据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复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范围包括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依据双方保险合同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肯定不会赔的。保险法中第三者责任险有一条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你的两辆车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被排除在赔偿之外。投保人允许的人驾驶车辆,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而此事故中,双方车辆均属于你自己,不是“第三方”,不构成保险责任。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防止一种道德风险。所谓的道德风险,其实就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骗保”,因此,凡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包括配偶之间、直系亲属等家庭成员之间,都被排除在外,这就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因为如果发生意外,他们之间可能形成一个相互继承权。目前这是保险行业一种已形成文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家庭成员间故意的伤害,以骗保来获赔,又能通过继承合法地获取,从而形成了一种道德风险。因此,你作为车主,当然就不能获赔,只能自掏腰包去修理厂做油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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