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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款担保期限2年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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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出的借条期限超过两年,有效,还款期限超过两年且没有时效中断的,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但仍然可以通过非诉讼途径追偿。
1、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在借贷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一般应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的情形,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一般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保护期20年。 2、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还有其他可能影响的因素,不能全部列举,需要针对你的具体要求的内容来分析。
1、借条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失去的是胜诉权而并不存在无效的说法。既然对方认可该笔借款的存在,最好让对方再补写一张借条或者通过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于证明让他认可借款的存在且愿意继续偿还。2、如果案件能够顺利起诉的,且未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时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对其房屋进行查封。3、由于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的责任也相应灭失。若想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必须让担保人重新出具书面的担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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