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以下几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的验收。 ①由专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检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 ②按照设计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③做好各班组的自检工作和交接工作; 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 ⑤做好施工一记录、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保证资料齐全; ⑥钢筋硅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那么验收单位此时是严禁验收的。一般验收时,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看一下能不能正常的使用,再就是对于加固工程的验收,如果固定之后还是不能很好的满足使用需求,那么工程无疑是不合格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估要求如下: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批准为合格或优秀;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