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只要年利率不高于36%均属于合法,对于民间借贷产生的利息中高过36%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不还,或要求放款人全额归还利息中超过36%的已还部分。 对于高过24%但是低于36%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对于利息中低于24%的部分,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例如:(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对于贷款利息的合法性,主要是探索借款人约定的利率。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划定了利率的两行三区。两行为:年利率24%以下和年利率为36%以上。“三区”为:年利率在24%法院可以认定下列属于司法保护区有效;年利率为36%上述,属于无效区,法院认定为无效;年利率为24%至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贷款人无法获得胜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支付的,支付有效,事后不得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年利率%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