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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被撕了的,是可以离婚的。只需要重新补办个结婚证,到原先申领结婚证的地方就行了,补办了新的结婚证就可以申请离婚了。而且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
1、结婚证被撕毁可以离婚。 2、协议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补领后再去申请离婚登记; 3、诉讼离婚。结婚证并不是诉讼离婚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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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被撕毁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协议离婚,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被撕毁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补办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17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所以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撕破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是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可以到民政局开结婚证明。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的限制情况如下:《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又没有婚姻法第33、34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但《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俗话说没有离不掉的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如果 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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