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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
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的给付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之前。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彩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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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类讨论: 1、若是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机动车,属于这方个人的财产; 2、若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机动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需要进行分割。比如甲乙是一对夫妇,甲乙婚前共同出资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员费中的法定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1、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夫妻分居之后的收入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但是如果是接受赠与得到的财产,赠与合同中说明是赠与个人的,那就是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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