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征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和失业保险费的筹集办法、比例仍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方式调整如下: (1)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保”或“城居保”; (2)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从未参加过“职工保”的人员,不得纳入“职工保”,但可参加“城居保”。 2、缴费办法调整如下: (1)选择参加“职工保”的,应采取逐年缴费的方式参保缴费,不得通过一次性趸缴的方式补缴养老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以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8%、政府逐年为其代缴12%,政府代缴费年限不变。 (2)政府代缴费期间,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条件的,在计算社保补贴时,代缴费部分不作为计算基数。征地后实现就业的人员,随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政府代缴12%、个人缴纳8%。参加“城居保”的,以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由政府按规定一次性筹集缴费补贴资金,全部记入“城居保”个人账户,补贴年限不变。 3、待遇计发标准调整如下: (1)参加“职工保”的,逐年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按“职工保”待遇计发办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2)达不到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缴费后,按“职工保”待遇计发办法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也可直接转入“城居保”。参加“城居保”的,年满60周岁的从一次性补贴资金到位的次月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重新计发“城居保”待遇;不满60周岁的,继续按照“城居保”缴费标准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享受“城居保”待遇。
福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一)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二)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三)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因各地区政策不同,因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不同。例如长沙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四个年龄段,不同年龄段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不同。第一年龄段人员,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补助。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发给每人一次性8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每减少一周岁或增加一周岁,减少或增加500元。年满16周岁后,按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进行管理,并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第二、三年龄段的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四年龄段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缴费基数为纳入社会保障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缴费后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您可以根据您大伯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6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