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并且造成其严重损害时,允许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具体表现有几种情况: 1、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4、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而其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也是需要有依据的,依据之一就是法律对法定解除权的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依据之二是公平原则。
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对方违约时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1)违约金小于损失,可要求增加。(守约方对损失额负举证责任)(2)违约金高于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可要求予以适当减少。(违约方对损失额负举证责任)(3)违约金大于损失(高于但不过分),使用违约金。所以,约定的违约金要适当的高于违约行为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保证合同利益的实现。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4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