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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规定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部分的应缴税款可按半年或按年计算预缴,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
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规定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部分的应缴税款可按半年或按年计算预缴,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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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扣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境外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境内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从中可以看出:企业境外所得不得弥补企业的亏损。并且,企业境外投资所得与企业经营所得的税款预缴分开进行,年终汇算清缴合并进行。即境内所得部分的税款预缴仍按统一规定执行;境外所得部分的应缴税款可按半年或按年计算预缴,具体预缴日期和税款数额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同时,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申报并缴纳所得税。
不需要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不交所得税,要等股权实际交易后再依法纳税。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第七条第十八项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中,除权益法核算投资损益以外的持有收益差异事项在“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项目进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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