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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减资或到位资金,只有这2种解决方式。如果到期后不要这个公司了,可以直接申请注销,注销时无需在到位资金验资。...
因为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尽可能的为更多的人创造创业机会,但是法律并不是傻子,法律当然知道,很多人会钻这样的空子。所以这样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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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期后不能缴齐,四种方法轻松搞定 1、如果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可以直接注销或者转让。 2、可以通过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这个方法应该是最省钱省事的,但是它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行。 3、找人帮忙垫资,把注册资金实缴了。现在市场上垫资的价格也不贵,手续费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由其他股东代缴或者转让股份。没钱只能贱卖股份咯! 5、去工商局办理减资变更。既然大家都交不出钱,那就缩小注册资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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