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
建议去食品监管部门举报,如果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请求赔偿人身损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而在近期发生的纠纷中,由于食品中的异物均未造成消费者实际的人身损害,对于是否应该支持“十倍赔偿”的请求,也就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论是否给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损害,均可以请求十倍的赔偿金;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补偿性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的是惩罚性赔偿责任。两个条款是补充关系,即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必须以有实际损失为前提条件,否则不应支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此罚款幅度是合法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是大事,比一般的产品更易直接损害人的身体健康,建议经常检查货架。 至于数额,你可以与处罚部门协调下。但他们的处罚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此,经营者理应向消费者赔偿火腿肠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041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2,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