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奖金等所有收入、汽车、产权等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承诺互助互爱,相互扶养.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三、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由一方收入购买的...
这种借条已经具备了借条的所有要件,是合法有效的。 1、时间确定。 2、金额确定。 3、借贷双方清楚。 4、并有借款人签字。 在民间,借条只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婚约只是遗留下来的传统习俗,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无约束力,即使约定了婚约,一方反悔的,可以随时解除婚约。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是否结婚,完全以他们在办理结婚证时表示的意愿为依据。目前在法律上不设婚约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因为现实中残存的包办、买卖婚姻,往往都是由家长代为订婚的。法律上没有设定婚约制度,并不是禁止订立婚约。在结婚前是否先订婚,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家长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代为订立的婚约当属无效,当事人无须受其约束。如果父母或者其他人等代为订婚后,男女当事人经过交往和了解,双方同意结婚,这只能认为是已符合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绝不意味着对他人代订婚约的承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