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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夫妻双方的实际出资分配。男方婚前的借款行为,婚后是否还贷?现在房子是否已经付完全款?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大致是多少?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
农村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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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按照户口分得的安置房,那么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划分的,离婚时双方只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只归各自所有。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户籍投靠属于一种户口迁转形式,与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2、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房屋的出资、居住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贡献较大的一方在分割时应给予照顾。 3、判决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坚持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还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生活困难等因素进行分割。一方离婚后没有任何近亲属,生活没有其他依靠,法院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并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4、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较长,男方为再婚,女方为初婚,婚后没有子女,根据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并酌情给予男方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 5、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己方所有,同意向对方支付折价分割款,但双方不能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可以根据该房屋当前的使用、居住情况,并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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