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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工伤鉴定两次赔偿怎么计算的回答如下 对于职工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的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职工第一次工伤为7-10级中任一级别的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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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十级伤残,在同一起事故中发生的,那么可以申请提升一个等级,也就是九级伤残 2、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照最重的伤残等级赔偿,九级的工伤应该由社保赔偿: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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