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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如何补办土地使用证:(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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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方式: 1.办理流程 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2.所需资料 (1)原发证档案; (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 (4)地籍调查表、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5)地上附着物证明; (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交易中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明。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 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 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3、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4、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5、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挂失,登报,就可以重新办理土地证了。不补办虽有影响,但不是很大,因为土地部门有相应的土地登记卡作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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