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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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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陕西省汉中市同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以前全部为职工入了工伤保险,2014年12月有个工人因工负伤,经宁强县人劳局认定为工伤。我单位即视为这名员工进行了手术治疗,现在正为其做钢板取出手术。因企业亏损,2015年停产,也就没有为该名工人入工伤保险,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为其补交2015年的保险金,影响这个工人的工伤保险赔付吗
商业保险按合同约定赔付,并非是按法律规定赔付,而各个险种、保险公司均由差异,而商业保险是按人身伤害鉴定标准赔偿,并不是按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当事人还须申请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按鉴定的等级,对照合同索赔。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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