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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属于证明公民身份的主要证件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不得冒用伪造,否则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之规定处罚。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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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或者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里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处罚机关是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处罚。二是,处罚的种类是给予警告和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这里规定“并处”,是指警告和罚款两种处罚同时使用,不能只单处其中一种。三是,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里所说的“违法所得”,主要是指出租、转让居民身份证所获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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