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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房子是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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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比例,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男性死亡,除约定外,共同财产先分配一半给配偶,其余为遗产。 第一个顺序:配偶,孩子,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对于依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中,一般男方死亡,除有约定的外,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扣除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下的,按人头平分。 房产为夫妻共有的,一半归他的遗产,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半是他的债务。 他的遗产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他的债务,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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