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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住房和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先递交买卖过户住房申请。申请农村...
买农村房子办理过户的流程如下: 1、携带过户材料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过户申请; 2、国土所对过户材料进行审查; 3、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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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过户材料; 2、国土所审查资料; 3、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发布公告后,报国土局审核; 4、办理注册登记完毕后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买卖农村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是: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以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房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无法过户。农村的地是集体的,村民只有使用权,只能是转让。农村宅基地卖给外地人是不可以的。如果是转让其性质只能是村民之间或买卖双方的转让。所以,不存在跨村买房过户的问题,无法过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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