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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明权 1、职务专利的发明人享有署名权,以及在专利实施或转让、许可收益中获得报酬或奖励的权利,这些权利与发明人排名顺序没有直接关系。大家关...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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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二、什么是非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相关规定;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可减缓费用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非减缓条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一样。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得利益。 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发明人,只有他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他既可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自己实施专利,由此获得经济利益。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不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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