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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发生交通事故逃跑的同时,构成其他罪行的,根据处罚重的规定被定罪,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逃跑的,如果没有严重的结果,就可以依法赔偿受害者的损...
新交规肇事逃逸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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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肇事逃逸的处罚: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个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触及刑法问题,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仅仅是肇事,而没有达到犯罪标准,那就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肇事者触犯刑法时,因其所造成的后果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责任后果。例如,肇事者是因喝酒过量或者吸毒过量或者逃逸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于,此等恶劣行为的存在才导致事故的发生,这也是社会上非常恶劣的事件,对社会和谐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反响。所以需要有一个较为严重的处罚——剥夺犯罪行为实施者三年到七年的人身自由。如果最后导致伤者死亡等非常恶劣额后果,那就需要剥夺其七年以上的人身自由。当然,除了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外,还需要让他们再次受到良好的教育,尽可能确保服刑后,不再会触犯此事。如果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就应该按照人事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进行处理。此处所说的“肇事者”,就不应该称为“肇事者”。而是要改称为“侵权人”,因为要达到“肇事者”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需要造成严重或者说是比较严重的结果。所以,侵权者和肇事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是不一致的,这就符合了最基本的法学理论原则——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上述就体现出我国立法工作者比较是非分明的,尽可能做到罪责均衡和罚当其罪。不过,在此须提醒各位看官,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遇到这种情况时,还是老实坦白,勇于承担自己责任。
分事故责任情况不同,处罚也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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