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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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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可知,只要是被拘留的人,拘留机关就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而不论是办案机关拘留,还是协助执行拘留的外地公安机关。
拘留时间延长一至四天。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原三天的基础上提交审批逮捕时间延长一至四天。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重大犯罪嫌疑人,但犯罪事实尚未确定;案件复杂,证据材料收集不足以批准逮捕;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确定,影响案件性质的确定。拘留时间延长了30天。即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天。其中,逃逸犯罪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犯罪,或者逃往外市、县继续犯罪;多次犯罪是指三次以上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存疑不起诉通常就是因为证据链条有问题,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以后,公安机关仍然可以继续对案件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的,如果现在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有罪,公安机关再次对嫌疑人刑事拘留也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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