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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之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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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利息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利息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以下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另外,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需依法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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